先锋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06:4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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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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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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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第二次沟通会,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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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