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17:44: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IPO”)及 2024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再融资”)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海德曼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IPO 募集资金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4.0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4.06 万元。
(二)再融资募集资金
2024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3,596,2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20,008.9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7,370.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9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547.73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47.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IPO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注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IPO 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由于 IPO 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截至目前,前述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专户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正
在使用中。
2、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注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在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开设了三个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前述三个专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IPO 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IPO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注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55878402934 134.06 存续
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19935101040068740 0.00 已注销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玉环支行 1207081129045374965 0.00 已注销
(注 1)
- - 134.06 -
注 1:因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27.57 万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27.5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 0.08 万元)转入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的相关专户,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再融资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注
余额
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78285559 1.66 存续
有限公司楚门支行楚州分理处
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78143225 1,002.50 存续
有限公司楚门支行楚州分理处
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78157231 2,543.57 存续
有限公司楚门支行楚州分理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35101040079515 0.00 已注销
玉环市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121949980010000 0.00 已注销
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35101040079630 0.00 已注销
玉环市支行
- - 3,547.7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4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 IPO 或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 IPO 或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681.63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 IPO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818.8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1.3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880.15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以
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4 年 10 月9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74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 IPO 募集资金投资的“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除外)696.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公司 IPO 及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
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530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