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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0:19:35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及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形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消息传播,但仍无法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等有关规定,晶瑞电材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查询。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前 6 个月(2024 年 5 月 17 日)至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
露之前一日止(2025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存在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
序 股东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持股
号 (股) (股) 数(股)
1 陈风瑛 1 晶瑞电材前董事程 2024 年 5 月 31 日 - 8,500.00 -
小敏的配偶
2 陈风瑛 2 晶瑞电材前董事程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 318,624.00 -
小敏的配偶 2024 年 7 月 1 日
3 周一峰 湖北晶瑞财务总监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39,000.00 142,000.00 24,000.00
2025 年 1 月 16 日
晶瑞电材子公司瑞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4 周福明 红苏州财务部副部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00.00 8,900.00 -

5 沈健 湖北晶瑞总经理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43,300.00 84,000.00 19,367.00
2024 年 11 月 19 日
6 周翔 晶瑞电材财务部副 2024 年 10 月 17 日 - 1,600.00 3,202.00
部长周福明的子女
7 周琰 湖北晶瑞财务总监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7,500.00 56,000.00 14,500.00
周一峰的配偶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以上重复出现的股东为同一股东,通过不同的证券账号进行交易。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相关人员出具了如下书面承诺:
1、陈风瑛
陈风瑛为晶瑞电材前董事程小敏的配偶,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配偶程小敏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
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周一峰
周一峰为湖北晶瑞财务总监,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自身股票投资及交易习惯、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的配偶周琰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本人的配偶周琰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周福明
周福明为晶瑞电材子公司瑞红苏州财务部副部长,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子女周翔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前,系本人或本人的子女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的子女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沈健
沈健为湖北晶瑞总经理,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自身股票投资及交易习惯、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周翔
周翔为晶瑞电材子公司瑞红苏州财务部副部长周福明的子女,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父亲周福明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周琰
周琰为湖北晶瑞财务总监周一峰的配偶,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配偶周一峰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程小敏
程小敏为晶瑞电材前董事,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的配偶陈风瑛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的配偶陈风瑛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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