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41:55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 1510 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周忠国、董事许锦力、独立董事李光、韩国强、李震东、潘丹现场出席,董事沈文明、马飞、贾岳以视频网络等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忠国主持。会议出席或列席方式包括视频会议或电话等网络方式。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沈文明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公司整体运作情况和 2025 年的经营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韩国强、李震东、潘丹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5)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01613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收入总额 497,256.40 万元,同比下降 8.98%;实现营业利润 858.31万元,同比下降 16.68%;实现利润总额 801.29 万元,同比下降 42.93%;实现净利润247.75万元,同比下降8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20万元,同比下降 68.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0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1613号],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91,964.72元,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525,976.22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6,552,597.6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1,326,717.69元,减去2023年度现金分红17,761,928.64元、股票分红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2,538,167.6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07,801,476.05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538,167.65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合理回报投资者,建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预计为680,53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5,648,431.2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 度 环 境 、 社 会 及 治 理 报 告 》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忠国、沈文明、许锦力、马飞、贾岳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可用于各类贷款(含信用、质押贷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其中敞口业务额度4.00亿元(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承、非融资性保函、资金交易额度、风参直贷、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保付通项下额度出账等),低风险业务额度1.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均由公司信用取得,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2025 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以信用方式获取,最终以财务公司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忠国、沈文明、许锦力、马飞、贾岳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