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01:1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2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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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6981 号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京能电力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京能电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5 和附注五、10。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359.32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6.98 亿元,账面价值为 574.84 亿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京能电力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9.28%。由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固定资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假设及参数等涉及京能电力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判断,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与京能电力公司的业务情况相符;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复核其相关资质;
(4)利用本所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了管理层及外部估值专家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评价减值测试中所采用计算方法、关键假设及输入信息的合理性;
(5)对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变动对减值测试结论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6)结合管理层的固定资产盘点结果及我们执行的监盘情况,关注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复核管理层对此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二)燃煤成本的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 和附注五、44。
1、事项描述
京能电力公司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及供热,燃煤成本占京能电力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燃煤成本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将燃煤成本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燃煤成本的确认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燃煤成本相关的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评价并测试与燃煤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从燃煤采购记录中抽取样本与采购合同、入库单、出库单、发票、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存货采购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燃煤成本的发生额进行分析性复核,确认燃煤耗用量、标煤单耗与产量等业务数据的合理性;
(4)检查燃煤的入库与领用情况,确认出入库数量的准确性;
(5)对发出燃煤进行计价测试,复核燃煤的发出计价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京能电力公司的会计政策一致;
(6)对期末燃煤暂估入库的原始单据进行检查,以核实期末暂估金额的准确性;
(7)对性质重要、金额重大的供应商进行函证;
(8)期末对库存燃煤进行监盘;
(9)对燃煤领用金额与计入营业成本的燃煤成本进行比对并确认营业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京能电力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京能电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京能电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京能电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京能电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系由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以其所属的北京市石景山热电厂和中国华北电力集团
公司以其所属的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的经营性资产为主要发起资产,与北京市综合投资
公司、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北京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2002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57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股本 6,694,621,015.00 元,法定代表人张凤阳,注册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 10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华腾世纪总部公
园 G 座。本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0 年 3 月至 2050 年 3 月。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批
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