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6:56:5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洪跃,男,1963 年 2 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递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京能电力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京能电力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本人按
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 10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
姓名 参加董 亲自 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 出席 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刘洪跃 10 8 5 2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 其他履
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2024 年 3 关于京能电力 2023 年度法治 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3 年度法治 一致
月 15 日 合规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合规建设工作报告;同意制定的 2023 同意。
于审议京能电力内部控制评 年度京能电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价工作方案及京能电力风险 案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委员会同意所有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一致
月 10 日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与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 同意。
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 2023 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报告、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 值损失,合计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
计与法律风 险管理委员会 总额影响 52,445.55 万元,合并净利
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 润影响 52,304.93 万元。本次计提减
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 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 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
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根据企业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2023 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产减值损失,合计对 2023 年度合并
利润总额影响 52,445.55 万元,合并
净利润影响 52,304.93 万元。本次计
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现金流量表以及部分财务报表附
注资料。本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具体准则以及公司有关财务
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询问公司
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
会、监事会、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
议纪要、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
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认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会计报表能够
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将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进行审
计。同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
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计的人员存在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本人同意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内容,并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一季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部 2024 年 4 月 一致
月 10 日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 10 日提交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 同意。
面意见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