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45:28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剩余募集资金4,470.3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36,331.44 36,331.44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95.15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2,926.59 50,331.44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情
况
预计剩余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理财收益
金金额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 470.36 4,470.36
单位:万元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为新技术储备基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
新基地,同时引进更多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研发环境。基于
当前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近年来,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升级跃迁,呈现出多
种技术并存的态势,技术路线的多样使得该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技术主流方向亦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
态度,且这种不确定性现阶段依然存在。若现阶段贸然推进该研发中心项目,可
能将面临研发成果商业化滞后、设备技术过时等风险。同时,公司现阶段拟主要
通过联合实验室、企业创新联合体技术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资源,阶段性研发目
标可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相关的研发项目、新产品开发试验持续通过自有资金
进行投入。此外,公司在稳固TMAH显影液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加速推进新产品
市场拓展,挖掘新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公司运营投入加大,
未来几年内公司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在内的总体资金需求将不断提升。
因此,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环境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项目终止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