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1:43:5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163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1-6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163 号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孚时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孚时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孚时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16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孚时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时尚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孚时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孚时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磊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吉宝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278,835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4.16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74,278,83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40,999,953.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6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30,339,953.60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存 入 公 司 开 立 在 浙 商 银 行 绍 兴 上 虞
支 行 账 号 为 3371020210120100198791 和 建 设 银 行 深 圳 罗 湖 支 行 账 号 为
44250100002809999888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4,568.82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6,375,384.7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1,136,856,824.39 元,
本期投入 1,649,165.89 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淮北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实际投入人民币 58,279,165.89 元,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6,630,000.00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47.0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 年 1 月 7 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020210120100198791 565,169,976.80 180.45 活期
司绍兴上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2809999888 565,169,976.80 1,766.56 活期
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合计 - 1,130,339,953.60 1,947.01
备注:公司募集资金期后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继续投资淮北 30 万锭智
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全部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资金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 2022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30 万锭智能纺纱 产业园项目 79,018.55 28,272.94 28,272.94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0495 号《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除上述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变更的情形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