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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科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2:18:57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27 号

目 录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27 号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科技公
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铁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铁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天铁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铁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铁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4 月 24 日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4,885.4041 万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58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2:00 止,共募集资金 81,000.00 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372.38 万元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627.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294.70 万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3.6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71.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180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4,144.7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144.72 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3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21 年 12月 1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 9 月,公司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接。2022年9月29日,公司连同中泰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8520100100268912 11,070,002.84
司台州临海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6733509001899 341,090.49
限公司天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40101040069998 36,150.09
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合 计 11,447,243.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2024 年 12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本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4,0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129.1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5,000.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5.32 万元。本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 3,000.00 万元。
2024 年 9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471.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7,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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