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22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
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
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