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22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暨
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李萍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李萍、杨常郁、肖金陵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