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明)
公告时间:2025-04-28 16:55:0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杨德明,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韶关市分行职员、华南理工大学讲师、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历任暨南大学副教授、教授,现同时担任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开
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4次。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董事
会 4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出席方式全部为通讯,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交流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委员,在 2024 年度,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1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4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2、2024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4 年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例如,本人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深入了解了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重大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3、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视频会议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董事的提名与任免、财务总监的审核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韦泽林先生、韦植林先生、韦洪文先生、李维先生、韦绮雯女士及文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和刘天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主持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就聘任财务总监进行审核。
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董事提名、审议和选举的程序合法合规,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明
2025 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