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德建)
公告时间:2025-04-28 18:31:35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德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高级会计师,山东大学 MBA、EMBA 授课教师。曾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王德建 6 6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参加公司组织的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结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到公司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5 天,同时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本人认为:本次申请 2024 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被担保人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准确披露了相关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未有违反或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 年审议了 3 次现金分红,2023 年度每 10 股发放现金红利 2 元,2024
年半年度每 10 股发放现金红利 0.5 元,2024 年三季度每 10 股发放现金红利 1
元。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是基于公司的利润情况及基于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公司在保障公司现有业务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进行投资者回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德建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