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8 18:42:10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1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5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6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7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
议案四......8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8
议案五......9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
议案六......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议案七......12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2
议案八......14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
议案九......16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6
听取事项......1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7
附件一:......18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附件二:......26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6
附件三:......3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五、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13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万邦路 2 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董事长叶福忠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与会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回答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致力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报告旨在对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汇报,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秉持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严谨态度,一丝不苟地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公司依法依规、稳健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全面梳理与总结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357,189.23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99,875,532.30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7,514,200 股,据此测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不超过13,751,420.00 元(含税)。除前述年度分红外,公司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中已分派现金红利 17,876,846.00 元(含税)。
同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已全部注销,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 49,985,795.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81,614,061.60 元(含税),占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