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16:10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 202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