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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9:58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9 号翰都国际 2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 026)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杭州
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4 年度
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对 2024 年度整
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
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的未来计划,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应当现金
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对公司利润 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 可以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红。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 139,208,694.08 元。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
2025 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 稳健发展。
三、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 2025 年度生
产经营,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于桂娥女士、郑河荣先生、吴军威先生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向董事会提交《2024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桂娥)》 (公告编号:2025-030)、《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郑河荣)》(公告编号:2025-031)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军威)》(公告编号:2025-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于桂娥、郑河荣、吴军威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立方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向董事会提交《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立 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 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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