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56:01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8540035 号
目 录
一、鉴证报告正文......1-2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2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8540035号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侨银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侨银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侨银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侨银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侨银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侨银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锋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苏小颖
中国 广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之《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8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0.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00.35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70.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
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890.0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0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 GD—094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1,458.28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592.37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140.83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4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451.45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1,483.65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32.2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 1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实际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2020 年 6月 24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 年 1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公司在 2021 年1 月6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4 月,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决定将存放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新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20 日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公司因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4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正
在陆续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4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
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