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39:57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现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议案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亏损,不满足《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七条中“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的具体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
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与业务计
划,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监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5-020)。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所有监事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会计政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的相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 8 月 1 日发
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
部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了解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评估了公司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
前提下,公司在 2025 年度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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