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37:48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
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其中董事王蓓蓓、董事吴芬芬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逐项投票表决: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8.4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为-9,608.09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163.0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滚存未
分配利润为-13,269.2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 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七、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综合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 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 的外部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每年 6 万元(税前)发放津贴。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情况”。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①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②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6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除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③其他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①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②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4)发放办法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③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涉及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
2027)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分红回报规划》,以更好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汇和富债
务延期的议案》
为减少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风险,加快应收款项的清欠、回收,公司于 2023年 12 月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要求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经诉前调解,前述双方于 2024 年 4 月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付债务涉及的对应违约金和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减免之后的欠付债务 2287.35
万元由深圳汇和富分期偿还,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四期分别偿还 500 万元、
300 万元、300 万元和 400 万元,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剩余 787.3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公司已收到深圳汇和富回款 1,600 万元,深圳汇和富尚
有 687.35 万元欠款尚未支付。该事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金
额约 743.68 万元。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公司拟延期深圳汇和富债务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债务金额不变,同时由深圳汇和富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15:00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