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02:13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吴建国先生、董事汪为民先生、独立董事孙继伟先生、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林弘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晓森先生、监事陆霞女士、全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并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23,442,602.43元, 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121,493,788.09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213,222,727.34元;未分配利润(合并):211,965,708.83元。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 司 202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 司 202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 司 2024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4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484.68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确认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
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