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1:31:05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28 亿元的担保
额度。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20,446.07 万元,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内保外贷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28 亿元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一期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25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李屹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的技术开发;安装、维修激光放映机光学引擎和外围设备;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日用品、玩具、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食用农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租赁放映设备;市场营销策划;产品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光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柏年影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泰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 67.80%股权,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32.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2,891,083.54 752,210,331.24
负债总额 298,581,680.43 209,181,812.79
所有者权益 504,309,403.11 543,028,518.4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9,197,223.10 486,996,153.32
利润总额 119,369,251.12 120,949,968.56
净利润 104,924,592.06 105,139,742.34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影光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二)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隆港路 2 号 4 层 401 室
法定代表人:赖永赛
注册资本:7017.543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软件销售;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峰米)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39.19%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8.75%,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4.44%,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0.69%,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0.69%,深圳鹏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3.75%,深圳鹏峰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88%,赖永赛持有其 0.6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5,226,802.90 394,274,892.29
负债总额 781,804,651.84 771,440,343.14
所有者权益 -266,577,848.94 -377,165,450.8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65,722,661.50 468,537,104.83
利润总额 -186,978,489.48 -116,687,167.44
净利润 -188,031,639.32 -110,809,606.88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庆峰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本次被担保人包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其在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稳健开展,确保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同时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此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中影光峰及重庆峰米,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446.0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