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8:23:44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3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于 2025年 8 月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以及本次控制权转让协议安排,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控制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提前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治理的平稳过渡与高效
运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紫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国际”)及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健辉先生、曹三星先生、李健昌先生、张立平女士、肖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紫金国际提名刘志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娅女士、胡山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其中,刘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前述职工董事之外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3 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肖宁先生、钱正先生、朱建红女士、方丽女士、张萍女士,独立董事王作全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宁先生、钱正先生、朱建红女士、方丽女士、张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丽女士和张萍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 万股。公司对上述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所展现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健辉先生简历
吴健辉先生,生于 1974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
方冶金学院选矿工程专业,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加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历任紫金山金矿选矿厂副厂长、紫金山铜矿试验厂副厂长、紫金山铜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助理,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冶炼加工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副总裁,现任紫金矿业执行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吴健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紫金国际的母公司紫金矿业担任执行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健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曹三星先生简历
曹三星先生,生于 1976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海
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2001 年 5 月加入紫金矿业,历任紫金矿业监察审计室监察员,紫金山金铜矿监察审计科副科长,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主任、监事会主席,紫金矿业西北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监察审计室主任,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紫金矿业监事会副主席兼监察审计室主任。
曹三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紫金国际的母公司紫金矿业担任
监事会副主席兼监察审计室主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三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健昌先生简历
李健昌先生,生于 1985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平顶山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江西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2010年 2 月加入紫金矿业,历任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环保总监、副总经理,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健昌先生主攻环境工程领域,成果显著。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主导研发《活性焦脱硫高效洗涤组合系统》等项目。曾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主持项目获得紫金矿业评选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群众性技术革新成果”三等奖、“群众性技术革新成果”二等奖等多个奖项。
李健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紫金国际的母公司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健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立平女士简历
张立平女士,生于 1986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13 年 7 月加入紫金矿业,历任紫金矿业监察审计室内控专员、计划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税务处处长,紫金国际总经理助理,现任紫金国际财务总监。
张立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紫金国际担任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立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肖瑶先生简历
肖瑶先生,生于 1990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7 年 9 月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西藏藏格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藏格矿业(老挝)发展有限公司和藏格(老挝)塞塔尼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瑶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2,000 股,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西藏
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及肖永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志云先生简历
刘志云先生,生于 1977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第十二届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福建省青联主任委员,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负责人。兼任福建省金融法学会会长、福建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历任厦门空港、嘉戎技术、七匹狼、奥佳华、科华数据、梅花伞、游族网络、圆信永丰、厦门国际信托等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现任上市公司宝新能源、东亚机械独立董事。
刘志云先生主要研究方向是金融法、投资法、国际法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成果斐然,2009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 年入选中组部“国家特殊支持人才—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2014 年入选“福建省首批双百特支计划”“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计划”,2022 年入选福建省与厦门市 A类人才。曾荣获“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福建省法学英才”等荣誉称号。
刘志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娅女士简历
刘娅女士,生于 198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四川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2005-2007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信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