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贝肯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20:38:47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3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6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及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陈东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54,000,00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6.87%,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
行所取得的股份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5,860,000.00 元(含本数,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8)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在发行方案基础上,制订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陈东,陈东为公司董事长,且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东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签订《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已披露《贝肯能源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