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5-09 18:44:2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2025 年 5 月 9 日
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5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五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议案六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 13
议案七 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6
议案八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7
议案九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8议案十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
附件 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
附件 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载明的会议登记方法中要求的登记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
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回避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15 时 0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0 日至2025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勇
三、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推选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6 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9.03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9.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汇报。(工作报告见附件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汇报。(工作报告见附件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最新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15 号编报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现将 2024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各位进行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净利润为
19,454,997.86 元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后 ,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17,509,498.07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2,561,52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983,736.4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2.16%。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9 股,不送红股;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