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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04:42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2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5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38,5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5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
杨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同时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
2022 年 3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
(七)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九)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完成解锁部分的 4,057,35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事宜,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
(十二)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50%,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 1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
值;
(3)以 2020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 8038 万元为
基数,2023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金额不低于
10700 万元。
完成情况: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7%,不低于 13.50%,且不低
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3 年较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18.02%,不低于 1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以 2020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 8038 万元为基数,2023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金额为 14,725.74 万元,不低于 10,700 万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
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期内考核成绩若为B-良好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为 C-合格则可以解锁份额的 80%,剩余份额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若为 D-基本合格则可以解锁份额的 50%,剩余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若为 E-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解锁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基本合格 E-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80% 50% 0
注:授予年度或限售期年度考核为 D-基本合格(不含)以下,则取消激励
对象激励资格;解锁期考核为 D-基本合格(不含)以下,取消当期解锁份额,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完成情况:实际授予的 137 名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正常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规定,对涉及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剩下 125 名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
其中“A-优秀”的 93 名,“B-良好”的 30 名,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C-
合格”的 2 名,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8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5 名。
2.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38,5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8%。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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