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孚日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告时间:2025-05-12 18:31:5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序号 修正前 修正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1 币 781,018,556 元。 币 946,639,012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781,018,55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946,639,01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781,018,556 股。 为:普通股 946,639,012 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公司章程修订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