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8:26:05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 中基 公告编号:2025-043 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五家渠市梧桐东街 289 号中基健康番茄科技产业园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江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48 人,代
表股份 260,820,3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8164%。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55,480,063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3.1240%。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4 人,代表股份 5,340,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9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0,346,48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183%;反
对 388,5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490%;弃权 85,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27%。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7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 98.6855%;反对 38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776%;弃权 85,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369%。
2、《关于 2025 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0,286,48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953%;反
对 433,5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662%;弃权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85%。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1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 98.5190%;反对 4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025%;弃权 100,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785%。
3、《关于下属子公司红色番茄拟向国晟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0,329,48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118%;反
对 390,5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497%;弃权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85%。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60,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 98.6383%;反对 39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832%;弃权 100,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785%。
4、《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0,331,38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125%;反
对 388,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490%;弃权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85%。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62,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 98.6436%;反对 38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779%;弃权 100,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785%。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段文文、蒋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