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9:17:34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6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霞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李霞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李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分管投融资业务和资本运营业务。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洪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潘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1 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33.3333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00 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
事周留征先生、王小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