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16:54:47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073,5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73,5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6 月 30 日。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3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8 股。
5、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注销。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8.95 元/股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80 股。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注销。
8、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
9、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705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0、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完
成注销。
11、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0 股。
13、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27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止登记日授 授予登记 授予后股
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予价格 授予登记数量 激励对象 票剩余数
人数 量
2023 年限制性股 2023 年 6 月 29 日 48.95 元/股 2,189,848 股 750 人 0
票激励计划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截止该批次上 解锁人 截止该批次上 是否因分红送
批次 上市日期 暨上市数 市日剩余未解 数 市日取消解锁 转导致解锁股
量 锁数量 数量及原因 票数量变化
2023 年限制 2024 年 7 1,172,737 1,764,812 股 705 人 3,778 股,回购 2023 年度以资
性股票激励 月 1 日 股 注销 3 名离职 本公积金每股
计划第一期 员工所持限制 转增 0.45 股。
性股票。
注:上述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对应的解除限售上市日为基准。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满足限售期条件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届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24个月
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
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限售满足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2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除限售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2024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
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的平均水 为 16,830,541,086.13 元,不低于
3 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2-2023 年)平均水 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
平的 110% 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
度(即 2022-2023 年)平均水平的
11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