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18:53:10
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治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
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70,559,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5.2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0,304,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55,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2,364,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09,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55,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
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53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
反对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40,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8%;
反对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2.《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40,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8%;
反对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3.《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
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
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28,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弃权 3,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2,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50%;
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6.《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3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
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6,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3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7.《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31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1%;
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23,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8,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71%;
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
8.《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0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 24,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10%;
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7%;弃权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3%。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1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
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2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6,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83%;
反对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2%。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51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
反对 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0%;弃权 6,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16,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83%;
反对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9%;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