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20:27:02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藏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707,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1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707,23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楠、马钰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