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30 21:30:12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 15: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8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
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2 选举张红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3 选举李景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4 选举谭宇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王旺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 选举朱克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3 选举胡彩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4 选举刘朝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提案3.00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2.00、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等。
2.特别提示
(1)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 1、2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应选人数 4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选人数 4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
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24-25 日(9:00-12:00,13:00-16:00)
4.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码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议案 人
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2 选举张红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3 选举李景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04 选举谭宇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王旺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 选举朱克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3 选举胡彩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4 选举刘朝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