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01 18:57: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5】第 002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通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收到年报问询函的第一时间对所列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本着认真落实核查工作并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贵部
申请了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回复,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中信证券就年报
问询函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2.关于主要客户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年度销售占比 55.70%,其中第一至第三大客户为本期新增。第一大客户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升”)为关联方,本期销售收入 11,718.71 万元,占比 22.90%;第二大客户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本期销售收入9,885.75 万元,占比 19.32%;第三大客户苏州金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瀚贸易”),本期销售收入 3,424.78 万元,占比 6.69%。
根据年报,你公司储能业务实现收入 2.78 亿元,其中 2.16 亿元最终销售
给关联方辰隆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为:因关联方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通过项目总包商中机国际或嘉润升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最终采购方为辰隆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
(1)列示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时间、销售金额、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客户拓展情况,说明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是否构成重大依赖及可持续性;
(2)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特点,说明储能业务关联方客户与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公允;
(3)说明对金瀚贸易的销售产品内容、最终销售客户情况,最终客户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公司回复:
一、列示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时间、销售金额、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客户拓展情况,说
明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是否构成重大依赖及可持续性
(一)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时间 销售金额(含税) 信用政策 期后回款情况
1 苏州嘉润升物资 2024.12.13 132,421,386.24 2-3 个月账期 已回款 119,179,247.62
贸易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
2 计研究院有限责 2024.1.15 111,708,979.20 2-3 个月账期 已回款 100,538,081.28
任公司
注:期后回款情况为截至 2025年 6 月 23日数据。
上述两家客户均为公司间接同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因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间接通过项目总包
商中机国际与公司孙公司签订了 132,421,386.24 元储能系统采购合同以及间接通
过其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孙公司签订了 111,708,979.20 元
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二)储能业务发展以及客户拓展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78 亿元,其中关联方营业收入
2.16 亿元,关联方营业收入占公司储能业务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77.65%,因此
2024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
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是一个需要逐步开拓的过程,业务开拓的初期,借助股
东资源帮助公司打开储能业务销售的局面,使得公司储能产品可以得到一定的
产品验证,以及帮助公司宣传海希的品牌。因此,2024 年公司关联方贡献营业
收入占比较大,但这也带来了好的结果,海希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已落地的产
品应用验证了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各项参数,公司独立的市场拓展在 2025
年逐步有了起色。截止公司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储能业务独立拓展的已签约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金额合计 29,851,724.90 元,正在洽谈中尚未最终签约的订单容量合计 1.11GWh。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的市场开拓能力,未来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会逐步降低。
截止公司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储能业务已签约正在执行的客户如下表:
单位:元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项目情况
(含税)
河南中州铝厂有限公司 20MWh 储能系统销售 13,507,974.90 已签约,执行中
江苏恒鑫能源有限公司 83台 233KWh储能户外 12,570,350.00 已签约,执行中
一体柜销售
山东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0台 261KWh储能户外 2,660,000.00 已签约,执行中
一体柜销售
安徽智碳能源有限公司 7 台 233KWh 储能户外一 960,400.00 已签约,执行中
体柜销售
山东沄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1 台 233KWh 储能户外一 153,000.00 已签约,执行中
体柜销售
合计 29,851,724.90
以上客户均未通过关联方介绍,系公司独立市场化拓展取得。
截止公司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储能业务正在商务洽谈、尚未签约的客
户共 22家,涉及到的项目规模合计 1.1GWh,这些项目均未通过关联方介绍,
是公司独立市场拓展。
二、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特点,说明储能业务关联方客户与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公允
2024 年度,公司储能业务主要客户中关联方客户与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 定价 结算条款 信用
产品 政策
关联方客户
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 储能 基于市场价格 银行电汇,预付款 10%、备料款 2-3 个
有限公司 系统 双方谈判形成 60%、验收款 20%、质保金 10% 月账
期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 储能 基于市场价格 银行电汇,预付款 10%、备料款 2-3 个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系统 双方谈判形成 60%、验收款 20%、质保金 10% 月账
期
非关联方客户
银行电汇,预付款 30%、发货款 2-3 个
海南常春藤供应链管 储能 基于市场价格 30%、到货款 30%、验收款 10% 月账
理有限公司 系统 双方谈判形成 (需卖方开具 1 年期 10%银行质 期
量保函)
储能 银行电汇,预付款 30%、发货款 2-3 个
苏州金瀚贸易有限公 专用 基于市场价格 30%、到货款 30%、验收款 10% 月账
司 模组 双方谈判形成 (需卖方开具 1 年期 10%银行质 期
量保函)
PACK 银行电汇,预付款 30%、发货款 2-3 个
苏州金瀚贸易有限公 加工 基于市场价格 30%、到货款 30%、验收款 10% 月账
司 服务 双方谈判形成 (需卖方开具 1 年期 10%银行质 期
量保函)
由上表可知,公司储能业务上,对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在销售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
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储能行业的标准产品——储能系统、电池模组、PACK 等,定价是基于市场情况双方议价形成,结算条款是基于行业惯例双方谈判形成,其中,大储项目即上表中的关联方业务结算方式同下游储能电站建设进度相关,因此结算方式会和其他项目有一些差异,因电站建设周期较长,而储能设备作为储能电站的核心设备,其占用资金较大,因而前期会有一个 60%的备料款用于支持设备生产商的采购和生产。在信用政策上,公司作为行业的新进入者,为了迅速打开市场空间,在业务拓展的初期会给予下游客户相对宽松的账期,一般在满足各项付款条件后的 2-3个月内收回货款。
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同中机国际于 2023年 10 月开始洽谈产品销
售价格,最终定价 1.11 元/Wh;公司同苏州嘉润升于 2024 年 11 月开始洽谈产品
价格,最终定价 0.66 元/Wh。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