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关于召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7-03 19:22:30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债券代码: 149537 债券简称: 21天马 01
关于召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基于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43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090,104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5 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67,57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2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天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
简称:“21 天马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天马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149537
3、证券简称:21 天马 01
4、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亿元,债券余额 10.00 亿元;
(4)票面利率:3.95%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1、召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8日。
3、召开形式和表决方式:线上。
4、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将原件在会议召开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邮寄到指定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11F,孟凡浩,010-80927130)。
5、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mengfanhao_th@chinastock.com.cn。
6、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7日。
7、表决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7:00 前将表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送
达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8、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7 日交易结
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9、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银河证券深天马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80927130
邮箱:mengfanhao_th@chinastock.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青海金融大厦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1、参会表决方式
拟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应将本通知所要求的相关书面文件扫描件,
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17 : 00 前 ,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送 达 至
mengfanhao_th@chinastock.com.cn。本通知所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请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受托管理人处。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债券持有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进行投票的,则视为未出席。
(2)债券持有人仅对其中部分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纳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总数的计算;对于该债券持有人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的,应当回避表决。
(4)同一证券账户出现重复表决的,统计以该账户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本次投票为记名投票,每一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择一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如债券持有人在投票过程中未对某项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弃权。每位债券持有人投票仅代表其所持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21 天马 01”份额相对应的票数。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需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相关事项的表决要求方能通过。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其中涉及须经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
5、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将于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请各位债券持有人注意查阅。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生效的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附件
附件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