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21:18:05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实施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配售新 H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
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触及 1%整数倍。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八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1、因公司实施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行权使得公司 A 股股份数增加 6,505,034 股,公司总
股本由 4,986,186,983 股增加至 4,992,692,017 股,明德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
比例被动稀释,由 53.39%降至 53.32%;
权益变动过程 2、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完成配售新 H 股,使得公司 H 股股份
数增加 70,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992,692,017 股增
加至 5,062,692,017 股,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
顺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 53.32%降
至 52.58%。
股票简称 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 002352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
股数(万股) 明)比例(%)
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
A 股 顺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 0.81
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配售新 H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61,927,139 51.38% 2,561,927,139 50.60%
明德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1,927,139 51.38% 2,561,927,139 5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00 2.01% 100,000,000 1.98%
深圳玮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00 2.01% 100,000,000 1.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661,927,139 53.39% 2,661,927,139 52.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1,927,139 53.39% 2,661,927,139 52.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明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明德控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