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9:20:04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5-026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激励对象人数: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 人调整为 33 人。
2、限制性股票数量: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00.00 万股调整为 95.00
万股。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予以公示。截止 2025 年 6 月 28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
激励对象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 年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 人调整为 33 人,同时公司取消向该激
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 万股,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00.00 万股调整为 95.00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权益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 (%)
王冲 董事长、总经理 55,000 5.79 0.03
陈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42,600 4.48 0.02
总监、董事会秘书
张健彬 董事、副总经理 43,000 4.53 0.02
朱敏 副总经理 150,000 15.79 0.07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9 人) 659,400 69.41 0.30
合计(33 人) 950,000 100.00 0.4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