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ST宁科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21:21:05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8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作出(2024)宁 02 破申 2 号《决定书》、(2024)宁 02 破申 1 号《决定书》,
决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负责组织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
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1、临 2024-185),共有 2 家产业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确定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醇投)为重整产业投资人。
●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182),湖南醇投出具《承诺函》,公开承诺“如果广东鸿俊的债权转让行为及上海中能对宁科生物的债务豁免行为最终被撤销,导致该 5.6 亿元债务未能全部豁免,或导致宁科生物需对上述债务履行清偿责任,我司将代替宁科生物直接承担其应实际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并承诺不向宁科生物追索。如宁科生物因对广东鸿俊向南粤银行的借款提供违规担保,而最终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我司将代替宁科生物直接承担其应实际承担的还款、执行质押物或赔偿责任,并承诺不向宁科生物追索。”
● 湖南醇投、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合新)与公司、
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以下简称:《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
● 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辰(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甲骨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宇纳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沐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紫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丰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楚民投五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华楚国科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润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捷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以下简称:《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
● 本次《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宁科生物进入重整程序后,清算组及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出资人组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
●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之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重整产业投资人将取得宁科生物的实际控制权。《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 虽然《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
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无法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招募及遴选情况
2024年6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
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1、临2024-185),招募及遴选期间,共有2家产业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确定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为重整产业投资人。
湖南醇投、湖南新合新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经公司产业投资人湖南醇投与意向财务投资人磋商,指定以下主体为财务投资人: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辰(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甲骨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宇纳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沐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紫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丰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楚民投五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华楚国科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润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捷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
二、预重整产业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7B2P949K
法定代表人:吴斯龙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津市大道116号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化工技术研发;药用辅料的技术研发、咨询、技术转让;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化工原料、通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玩具、工艺品的批发;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刘喜荣 自然人股东 90% 4,500万元人民币
刘安健 自然人股东 10% 5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情况
刘喜荣先生系湖南醇投实际控制人,刘喜荣先生直接持有湖南醇投9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醇投与宁科生物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湖南醇投实际控制人为刘喜荣先生。
5、资金来源
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810642225690
法定代表人:刘喜荣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820.3349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年3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常德市津市市嘉山工业新区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原料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6.4989% 960.2929万元人民币
刘喜荣 自然人股东 8.6974% 506.2207万元人民币
奥博亚洲五期(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6.8536% 398.9015万元人民币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6.6081% 384.6154万元人民币
朱国良 自然人股东 6.6081% 384.6154万元人民币
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5.2966% 308.2816万元人民币
津市嘉山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9561% 288.4615万元人民币
李洪兵 自然人股东 3.8785% 225.742万元人民币
太仓凯辉成长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0935% 180.0532万元人民币
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6763% 155.7693元人民币
2、经营情况
刘喜荣先生系湖南新合新实际控制人,湖南醇投及刘喜荣先生分别直接持有湖南 新合新16.4989%和8.6974%股份,分别为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湖南新合新截止2023 年末,总资产规模为35.12亿元,营业收入为12.36亿元。湖南新合新主要经营业务为甾 体类药物中间体和原料药以及合成生物制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一家专业化程度 高、产业布局科学的现代化生物制造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351,150.90 234,849.53 157,011.81
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123,558.60 117,086.45 82,963.91
净利润 7,238.94 6,697.52 4,295.75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新合新与宁科生物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湖南新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