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17:57:46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5-25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为维护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以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以四川省创意技术 四川省创意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 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四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四川 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执照。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91510000201892738J。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 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经营 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
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变更方式与董事长相同。董事长辞任
第七条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式与董事长相
同。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力。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员。
人员。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
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
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
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向人民 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上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 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 民法院提起诉讼。
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的监事会/监事、董事会/董事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前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
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
公司的监事会/监事、董事会/董事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设审
计委员会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执行。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第二十二条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人提供任何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