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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7:50:04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以人
民币 12.1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106,732,348 股,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299,999,998.6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9,370,062.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 号)。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49,970 49,000
2 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 57,202 57,000
3 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 14,121 1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计 131,293 13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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