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12:23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 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04,761,904 股,每股发行价为 5.8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077.8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522.1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32,584.9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 1,358.32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600.00
减:发行费用 1,077.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522.15
加:累计利息收入 1,487.81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2,584.91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106.56
加:其他注 39.8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8.32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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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孙 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020000451623 0.28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431190100100280747 842.65
农行乐山直属支行 22364901040022179 511.06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562251 0.94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431190100100297180 3.39
合 计 —— 1,358.32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的项目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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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 号 17 幢、19 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 366 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0,522.15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584.91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土地面积减小。公司通过精心规划和合理布局,有效优化了项目用地配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得以减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计产生了 1,487.81 万元的收益。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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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106.5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月 25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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