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20:52:10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上市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其他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经中华 和其他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经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 [2008]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号文批准,由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 [2008]151 号文批准,由北京康比特威
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外商 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比特威创体 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比特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原 15 名股东 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原 15
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6 名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 200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年 3 月 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
码为 911101148026529400。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48026529400。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15 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中国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于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交所”)上市。股票简称:“康比特”,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股票
股票代码:“833429”。 简称:“康比特”,股票代码:“833429”。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董
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受。
承担责任。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新增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人、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体育场馆经营;健身服 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 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务);销售电子产品、厨房用具、体育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
器材、计算机软件、手机软件、化妆品、 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科研设备、健身器材、文化体育品及配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套产品、医疗器械一、二类、食品添加 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剂;组织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零售;化妆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 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乒乓球、手球、跑步、自行车、射箭、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轮滑、跆拳道、舞蹈体育项目;出租商 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竞赛组业用房、办公用房;施工总承包、专业 织;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承包;物业管理;委托加工;生产食品;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受委托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以商业特 育健康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许经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 业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生产;食用农产 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场地设施工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 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展经营活动;生产食品、受委托生产食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品、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食品添加剂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含利用自动设
备从事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票的形式。 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集中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 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
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北京康比特威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北京康比特
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