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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18 16:47:59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2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议案一: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5
议案三: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5
议案四: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9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777 号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三楼红宝石 CD 厅
主持人:秦怿先生
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三、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 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五、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 互动交流(统计表决结果)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律师宣读会议见证意见
九、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重要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委托人)参加本次会议,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三、股东(委托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四、本次现场会议对公司的议案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表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表决无效。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并在表决人(股东或委托人)签名处签名。
五、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委托人)进行登记,请股东(委托人)如实完整登记相关信息。

议案一: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议案的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后生效。《公司章程》核准生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及公司原有制度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公司章程》核准生效后,公司将撤销监事会,由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机构意见或者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新旧对照表。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新旧对照表
修订依据 原文 拟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共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 条并结合公司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际 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 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
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 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股权
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治理准则》,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围绕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工作,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
结合公司实际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党的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织的工作经费。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
组织机构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结合公司实际 / 第三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工会组织

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六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第七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1553-1555 号 A 座 3 楼 301 室 1553-1555 号 A 座 3 楼 301 室
第 5 条 邮政编码:200092 邮政编码:200092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9 层
邮政编码:200001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
《公司法》第 10 条、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第 8 条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法》第 11 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 9 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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