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泰禾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18 17:10:2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7 月 30 日
目 录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5
二、《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 20 分钟内向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股东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会议题
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0 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25年7月25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
3、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
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须知;
5、推举负责股东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6、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股东发言和提问;
8、股东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
9、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10、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1、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12、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3、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依法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公司依法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690294270。 91340100769029427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秘书。 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民币 1 元。 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337.5358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