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21:24:16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6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 301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朝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5人,代表股份4,193,323,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608,859,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0 人,代表股份 584,464,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0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管已对该议案进
行了回避。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84,292,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8,362,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弃权 6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066,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301%;反对 8,362,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29%;弃权6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8,714,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6%;反对 12,90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7%;弃权 1,70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48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64%;反对 12,90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27%;弃权1,70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提案 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162,022,711 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绍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325,787 股。
3.03.候选人:选举谢正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022,952 股。
3.04.候选人: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1,911,766 股。
3.05.候选人:选举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486,6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7,796,605 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绍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8,099,681 股。
3.03.候选人:选举谢正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7,796,846 股。
3.04.候选人: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7,685,660 股。
3.05.候选人:选举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8,260,495 股。
表决结果:马朝辉先生、王绍东先生、谢正敏先生、朱波先生、曲绍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4.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杜义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534,742 股。
4.02.候选人:选举邓博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642,806 股。
4.03.候选人:选举房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162,552,34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杜义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8,308,636 股。
4.02.候选人:选举邓博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8,416,700 股。
4.03.候选人:选举房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8,326,242 股。
表决结果:杜义飞先生、邓博夫先生、房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4,725,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11%;反对 46,20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8%;弃权 2,396,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99,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74%;反对 46,20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649%;弃权2,396,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3,66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58%;反对 48,11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4%;弃权 1,54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4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361%;反对 48,11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344%;弃权1,54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3,597,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2%;反对 48,17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9%;弃权 1,550,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7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53%;反对 48,17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208%;弃权1,550,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3,423,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0%;反对 48,299,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8%;弃权 1,60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97,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33%;反对 48,299,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98%;弃权1,60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小茹、赵良银
(三)结论性意见:钒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