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芯能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7-21 15:40:03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芯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能顺利召开且形成有效决议,请各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积极参加出席会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 号)核准,浙江芯能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8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80 亿元,期限为自
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3〕255 号文同意,公司 8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芯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芯
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上午 9: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 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芯能转债”(转债代码:113679)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7:00 前以
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形式送达公司。
(二)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请于2025年 8 月 5日下午 17:00 前以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或其他电子通讯形式送达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7:00 前将
表决票与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形式发送至公司或公司指定联系人,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芯能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 9 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393016
电子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邮政编码:314400
六、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为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能顺利召开且形成有效决议,请各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积极参加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表决票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贵公司“芯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本单
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表决票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芯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或本人/本单位的
委托人 以 ?现场 ?通讯 形式出席浙江芯能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注:1、请正确填写后打印或打印后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正确填写。
2、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及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