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所涉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21 17:26:31
《关于对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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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专[2025]1017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北人公司)转
来的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20 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2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作为江苏北人公司的年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回复的财务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储能业务。
2023 年公司开展布局储能产品及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业务,2023-2024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79.06 万元和 8,772.16 万元,收入同比增长 643.99%;
毛利率分别为 34.62%和 8.83%,同比下降 25.79 个百分点,2024 年公司储能
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同时年报披露,储能业务受多重因素影响未达预期,部分已投运项目因终端用能客户经营稳定性不足,导致资产收益未达预期或回款困难,公司已采取撤柜措施。
请公司:(1)区分储能业务模式,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毛利率、结算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收入确认合规性,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异常主体;(2)列示撤柜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撤柜日期、销售收入、对应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坏账计提金额及比例,结合撤柜原因,说明未对撤柜客户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3)具体说明导致储能业务未达预期的原因,分析 2024 年储能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合理性,相关资产是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