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9:15:39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即
时通讯、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2.461元/股调整为12.27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高茂刚先生、赵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0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29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高茂刚先生、赵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484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高茂刚先生、赵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9.38元/股调整为9.19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 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26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267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242 万股。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