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亿股股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20:20:12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80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 亿股股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直接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林银行”)1 亿股、2 亿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 4.19 亿元、8.38 亿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目前,公司合计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903,867,421.7 股,合计持股比例 6.88%,其中:公司直接持股 703,867,421.7 股,持股比例 5.36%;通过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200,000,000 股,持
股比例 1.52%。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直接持有的吉林
银行 1 亿股、2 亿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 4.19 亿元、8.38 亿元。本
次交易以吉林银行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603,867,421.7 股,合计持股比例 4.60%,其中:公司直接持股 403,867,421.7 股,持股比例 3.08%;通过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00,000,000 股,持股比例 1.52%。
本次交易已经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十次临时
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需要满足《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监管办法对银行股东的资格要求,并通过吉林银行股东资格审核。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成立时间:1998 年 9 月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0666 号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3,727.740841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主要股东: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5.58%股份,韩亚银行持有其 9.13%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 6.88%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6.38%股份,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22%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5%以下
本次交易拟转让的 3 亿股吉林银行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
0200352 号 ) ,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吉 林 银 行 总 资 产
745,835,604,054.71 元 , 总 负 债 695,069,515,034.81 元 , 净 资 产
50,766,089,019.90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644,558,612.50 元,净利润 1,415,089,385.2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吉林银行 2025 年一季度报告,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吉
林银行总资产 801,216,916,221.63 元,总负债 746,548,017,980.44 元,
净 资 产 54,668,898,241.19 元 。 2025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074,077,091.97 元,净利润 614,392,363.9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最近 12 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最近 12 个月,吉林银行实施完毕 2 次增资,已出具验资报告并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同意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吉林银行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计划面向合格投资者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定向增发股份不超过25 亿股,根据实缴资本到账情况,分批完成验资并经监管审核通过后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
环验字(2024)0200039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吉林银
行已收到力旺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股东以货币出资 3,013,619,2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 739,720,000.00 元,变更后吉林银行累计注册资本12,087,016,248.41 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
环验字(2025)0200004 号),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止,吉林银行
已 收 到 长 春 润 德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等 8 名 股 东 以 货 币 出 资
4,278,763,965.84 元,其中:计入股本 1,050,261,160.00 元,变更后吉林银行累计注册资本 13,137,277,408.41 元。
截至目前,吉林银行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上述增资外,吉林银行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以吉林银行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21290 号),吉林银行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060,152.39 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64,400.00 万元,增值额为 4,247.61 万元,增值率为 0.08%,按照评估基准日吉林银行总股本 12,087,016,248.41 股折算,折合每股 4.19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挂牌底价与评估值不存在差异,挂牌底价(评估值)较交易标的经审计账面值增值 0.08%。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履约安排
1、受让方资格要求:受让方需要满足《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监管办法对银行股东的资格要求,并通过吉林银行股东资格审核。
2、过渡期损益归属: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交易标的的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3、价款支付及过户:股权交易价款为现金一次性支付,全额价款支付到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后,公司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