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新恒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21:12:25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5-004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91,965,845.91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69,944,233.84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2,021,612.07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88.88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80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57.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61.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196.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高密度 QFN/DFN 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45,597.01 45,597.01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6,266.12 6,266.12
合计 51,863.13 51,863.1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 191,965,845.91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69,944,233.84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2,021,612.07 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投入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732 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9,944,233.84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69,944,233.8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号 承诺投资金额 入募投项目金额
高 密 度 QFN/
1 DFN 封装材料 455,970,100.00 455,970,100.00 169,944,233.84 169,944,233.84
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扩建升 62,661,200.00 62,661,200.00 - -
级项目
合计 518,631,300.00 518,631,300.00 169,944,233.84 169,944,233.84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2,021,612.07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22,021,612.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自有资金预先支 本次置换金额
付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8,735,745.12 3,773,584.9 3,773,584.9

序号 费用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自有资金预先支 本次置换金额
付金额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962,264.15 13,599,056.6 13,599,056.6
3 律师费用 7,547,169.81 4,528,301.89 4,528,301.89
4 信息披露费用 4,075,471.68 -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1,202.72 120,668.68 120,668.68
合计 84,611,853.48 22,021,612.07 22,021,612.07
注:上表发行费用总额系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列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 号)中所列金额存在尾差,系部分费用项目开票金额与原预计金额不一致所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对高密度 QFN/DFN 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A14732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恒汇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