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6:57:36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5-02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17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船生物”)和白帆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帆生物”),两者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宝船生物和白帆生物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3,000 万元和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分别为“121XY250620T000292”和“121XY250624T000166”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同意为宝船生物、
白帆生物分别在2025 年7 月 23 日到2028年 7月22 日、2025年 7月 23日到 2027
年 7 月 22 日期间内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提供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宝船生物和白帆生物(资产负
债率均超过 70%)新增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的担保(其中宝船生物
0.7 亿元,白帆生物 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本次为宝船生物、白帆生物提供担保在已授权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宝船生物的担保余额为 6,970 万元,对白帆生物的担保余额为 15,7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宝船生物的担保余额为 9,97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对白帆生物的担保余额为 20,7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宝船生物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所涉主体
保证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白帆生物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所涉主体
保证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白帆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17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